2007/09/22 | 爱与圆
类别(心情日记) | 评论(1) | 阅读(33) | 发表于 10:19
记得有一个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是一个半圆,只有找到另外一个半圆,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圆。”
有道理!要成为一个圆,
必须具备三要素:一,共同的圆心。二,相等的半径。三,两个半圆的互补。
爱的“圆”也要有与之相对应的三个条件。下面以细述之。
一,互补的性格。任何一个“半圆”都不完整,任何一个人都不完美,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这些不足是先天的,是无论如何努力都不足以弥补的——惟有通过与另一个“半圆”的结合,人才能算一个完整的人,才能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爱的本质是互补。互补是爱的第一属性,正因此,性格吸引的感受性是第一的——其实这两者(第一属性与感受性)是矛盾的。一方面,在个性受到严重压抑的旧社会里,我们根本就没有自己,没有属于自己的个性追求,只要是男女的“互补”就行了,根本没有自己的选择就平平淡淡地不知不觉地过一辈子,许多“指腹为婚”的现象也就显得很正常。但是,在当今社会里,人的个性得到极大的张扬,而性格的吸引力又是显而易见的,具有很强的感受性的,我们常常抵挡不住性格的诱惑,以为性格就是爱的一切。这是少男少女“爱”的常见表现。不过,由于性格的第一性,基础性,无论我们怎么成熟,怎么清醒,我们都不可能无视性格而大谈什么爱。实际上,越是个性强的人,就越是需要有相应性格的人与之“互补”。
二,相似的条件。如果两个“半圆”的半径不一样,即使方向互补,也是不可能组合成为“圆”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只有在与自己个性、能力、地位等各种条件都差不多的人群里,才能获得最大的安全感,才能最大程度地激发自己潜能。这是从自身的价值方面说的。如果再以遗传的角度看也可以得到同样的结论。动物都在最大可能地寻找与自己各方面条件相似的对象,因为这样才能达到最优组合,遗传最好的后代。这就是古今中外人们在找对象时都自觉不自觉地要求“门当户对”的原因。
三,相同或相容的价值取向。这是最根本的,因为价值取向是一个人人格的根本反映。正如一个圆,其实它就是作为圆心的扩大;如果没有一个共同的圆心,即使有相等的半径,互补的方向,两个半圆也是永远不可能组合为一个完整的圆的。只有圆心,才能把两个半圆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即使半径不是那么的相等,即使方向不是那么切合,但,只要圆心在,两个半圆就有了最大的向心力,大家就有了维系在一起的最强大理由。当然,作为人,价值取向有很多很多,不可能都会相同。同时因为人还有意志可以发挥强大的作用,以及现实中责任道德等因素的作用,作为夫妻的价值观只要不是相互冲突双方就可以找到种种维系感情的理由,但是,只有在价值观上做到相互欣赏或一致,爱,才能成为最稳定最可靠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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